壹、如何貸住房公積金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人應向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壹)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3)穩定的家庭收入證明及其他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文件;
(五)抵押物、質押物清單、權屬證明和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以及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第三方擔保人提供擔保並支付擔保費,借款人、貸款人、第三方擔保人* * *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2.對於資料齊全的貸款申請,銀行會及時受理審核,並及時提交給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開戶銀行。
4.銀行根據公積金中心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借款人夫婦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審核。公積金中心審批後撥付委托資金,受委托銀行根據借款合同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房屋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共同簽署並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應將有價證券交由管理部或聯合中心保管。
法律客觀性:
住房公積金的概念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住房公積金的定義包括以下五個方面:(1)住房公積金只在城鎮建立,農村不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2)只有在職職工才能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城鎮失業居民和退休職工不實行住房公積金制度。(3)住房公積金由兩部分組成,壹部分由職工所在單位繳納,另壹部分由職工個人繳納。職工個人繳存由單位代扣後,與單位繳存壹並存入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4)住房公積金繳存的長期性。住房公積金制度壹經建立,職工在職期間必須按規定連續繳存,除職工退休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或中斷。體現了住房公積金的穩定性、統壹性、規範性和強制性。(5)住房公積金是職工專門用於住房消費支出的個人住房儲蓄資金,具有兩個特點:壹是累積性,即住房公積金雖然是職工工資的組成部分,但不以現金形式支付,必須存入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銀行開設的專用賬戶,實行專戶管理。二是特殊。住房公積金專款專用,只能用於購買、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或者存儲期間支付租金。職工退休、死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或者遷出原城市的,方可提取其賬戶內的住房公積金。按照我國規定,無論國企還是私企,所有企業都要為職工繳存和繳納住房公積金。住房公積金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等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只有城鎮居民和城鎮職工才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