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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煤有什麽手續?
需要以下信息:

1煤炭經營許可證: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經營資格審查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煤炭經營的監督管理。

工商營業執照:取得設立登記申請表、股東(發起人)名冊、董事經理監事、法定代表人登記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記表,連同名稱核驗通知書、公司章程、租房合同、房產證復印件、驗資報告壹並提交工商局。大約3個工作日後妳可以拿到執照。

3.安全營業證明:消防部門將審查煤炭銷售場所的安全標準,辦公室工作人員將測試租用場所的安全系數,如火災隱患,然後才能開始正常營業。

申請程序:

1,煤炭經營資質申請表;

2、煤炭經營資質申請文件;

3、煤炭經營可行性分析報告;

4.註冊資本證明;

5.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的任職文件或其他具有同等效力的證明;

6、固定經營場所的《房屋所有權證》和使用證明;(有效期三年以上);

7.公司自有儲煤場地證明(使用權證明)或租賃或合資場地(包括場地面積和設施,使用年限三年以上)的使用權證明和使用合同;

8、環境保護設施現場圖片和環境保護設施管理措施或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儲煤場地環境保護證明;

9、煤炭計量、質檢設施使用證明;

10,煤炭計量和質量檢驗設施合格證;

11,國家合格部門頒發的計量和質檢人員證書;

1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公司名稱核準證明;

應用要求:

(壹)具有相應的經營規模:煤炭批發公司年業務量在5萬噸以上,煤炭零售和型煤加工公司年業務量在1萬噸以上;

(二)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註冊資本,煤炭批發公司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煤炭零售公司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民用型煤加工公司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

(三)有固定的經營場所(辦公場所);

(四)具有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設施和儲煤場地,煤炭批發公司不低於3000平方米,煤炭零售公司不低於1500平方米,民用型煤加工公司不低於1000平方米;

(五)有符合標準的煤炭計量和質量檢驗設備;

(六)符合國家對煤炭貿易公司的合法布局、總量控制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

第壹條為了引導和幫助城鄉勞動者發展個體經濟,應當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的監督和管理,保護其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法律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城鎮失業人員、農村村民和國家政策允許的其他有經營能力的人員,經依法核準登記後,可以申請從事個體工商戶。

第三條個體工商戶可以在國家法律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從事工業、手工業、建築業、運輸業、商業、餐飲業、服務業、修理業等。

第四條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個人經營的,以個人全部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家族企業,以其全部家族財產承擔民事責任。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其經營情況聘請壹至二名幫工;有技能的個體工商戶可以帶三五個學徒。

第五條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六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地方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局對個體工商戶履行下列管理職責:

(壹)對個體工商戶的申請進行審核登記,核發營業執照;

(二)依照法律和本條例的規定,管理和監督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活動,保護合法經營,查處違法經營活動,維護城鄉市場秩序;

(三)對個體勞動者協會的工作給予指導;

(四)國家授予的其他管理權限。

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個體工商戶進行業務管理、指導和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