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債券
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
國際債券
債券的定義
債券的定義:債券是債務的憑證,是發行人依照法定程序發行的,約定在壹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含義:發行人(借入資金的經濟實體)、投資人(貸出資金的經濟實體)、資金使用條件(在約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法律關系(反映二者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法律文件)。
債券的面值
票面價值
還款期限:債券發行日至最後壹次還本付息日的時間。
利率:利息與債券面值的比率,用百分比表示。形式有單利、復利、貼現。
發行單位名稱
所有要素不壹定都體現在面值上,利率、還款期限等重要因素可能會以公告的形式公布。但是,面值可能包括其他因素,如還本付息的方式。
影響債券償還期的因素
資金用途:發行短期債券是為了臨時周轉,發行長期債券是為了長期資金需求。期限長短主要考慮利息負擔。
市場利率變化:利率看漲發行長期債券,反之發行短期債券。
債券的流動性:發達的債券市場可以發行相對長期的債券,不發達的債券市場發行短期債券。
債券的特征
還款——在還款期限內還清本息,債權債務關系終結,而股東與股份公司的關系在公司存續期間是永久的。此外,英美國家還在歷史上發行了無限期債券或永久債券。
流動性——持有人的轉讓取決於市場轉讓的便利性,以及轉讓過程中是否存在價值損失。
安全性——收益相對穩定,不僅可以兌換成貨幣,而且有穩定的轉讓價格。債券投資不能收回有兩種情況:發行人不能按時足額履行按期還本付息的約定,流通市場面臨的風險。
盈利能力——獲得相對穩定的利息收入,轉移差價。
債券分類標誌
按發行主體分: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企業債券。
按計息和付息方式分:單利、計息、貼現、零息、累進利率。
根據風險程度(利率是否變化):固定利率債券和浮動利率票據。
按債券形式分:實物債券、憑證債券和簿記。
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公司債券
政府發行債券的目的是用於公共設施、重點工程建設和彌補國家財政赤字。
在壹些國家,政府擔保債券也被歸入政府債券體系,稱為政府擔保債券。
金融債券的發行主體是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
發行金融債券的目的是用於特定用途,改善銀行的資產負債結構(金融機構通過發行債券擁有更大的靈活性和主動性)
公司債券壹般由上市公司發行,但有些國家也允許非上市企業發行債券。
附息債券、貼現債券、零息債券、
附息債券:息票債券,按照債券票面載明的利率和支付方式,定期分期支付利息。
貼現債券:不規定票面利率,折價,到期還本。發行價格與面值的差額構成利息,期限短於1年。
零息債券:債券存續期間不支付利息。投資者以低於面值的價格買入。購買價格是面值的現值,投資收益是兩者的差額。期限超過1年
實物債券、憑證式債券和簿記債券。
物理債券:具有標準物理債券格式的債券。比如債券的持票人以實物憑證的形式記錄債權、面值等等。實物券的特點:不記名、不掛失、上市流通。
憑證式債券:債權人認購債券的收據;優惠券上沒有金額,填寫認購者實際支付的金額。可以註冊,掛失,不能上市流通;類似於存款證明
記賬式債券:記錄在計算機賬戶中;對於記賬式債券交易,必須在證券交易所設立賬戶;無紙傳輸信息的
債券和股票的比較
相似之處:
有價證券
籌集資金的方式
回報的相互影響
差異:
不同的權利
不同的目的
不同的截止日期
不同收入
不同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