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遺囑上偽造簽名違法嗎?
偽造遺囑屬於違法行為,行為人首先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如果構成刑事犯罪,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1.民事責任:繼承人偽造、篡改、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將喪失繼承權;
2.涉嫌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法律依據:《民法典》(2021,65438年10月生效)。
第壹百二十五條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喪失繼承權:
(壹)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繼承權而殺害其他繼承人的;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的;
(四)偽造、篡改、隱匿、銷毀遺囑,情節嚴重的;
(五)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的。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事後表示寬恕或者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壹款規定的行為的,喪失受遺贈的權利。
對於偽造遺囑,只判處剝奪偽造人繼承權的刑罰,而且僅限於嚴重偽造。也就是說,不對特定民事主體造成困難的偽造行為不會喪失其繼承權。這樣的懲罰太輕了。被繼承人留下的遺產是每個繼承人的財產,個別繼承人通過偽造的方式私下侵吞,嚴重違反了他們的法律和道德義務。應該施加更嚴重的懲罰,以匹配其行為的社會危害。
二、偽造遺囑的刑事責任
從實質上看,如果涉及到被繼承人財產的處置,偽造行為實際上已經觸犯了刑法。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詐騙罪的概念在法學界被普遍接受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或維持被害人的認知錯誤使其處分財產。偽造人通過偽造遺囑,使其他具有繼承資格的繼承人誤認為自己不具有繼承資格,使其不再追求自己的權利,這完全符合詐騙罪的構成要件。
偽造遺囑的執行人可能不僅限於享有繼承權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系密切的非繼承人也可能受經濟利益驅使,通過偽造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方式非法占有被繼承人的遺產,這在司法實踐中並不少見。繼承法沒有明確規定這種行為的法律後果。由於其不享有繼承權,剝奪繼承權的處罰不會產生任何懲罰和示範作用。在這種情況下,刑法非常有必要介入追究偽造者的刑事責任,這也為外國和港澳地區的司法實踐所證實。在偽造者為繼承人的情況下,基於刑法的謙抑性原則,刑法仍不宜介入。在非繼承人偽造遺囑或遺贈協議的情況下,只有通過刑事處罰才能真正適應責任和損害。
存在
部門
發式
執行
中間
充滿
擁有繼承權的繼承人、與被繼承人關系密切的非繼承人以及可能通過遺贈獲得大量財富的人都是
隨著
偽造遺囑或遺贈協議非法占有被繼承人
關於
錢
生產
。壹旦這種侵占數額較大,很可能構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