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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天津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的公共設施用地
第五十六條公共設施用地包括行政辦公、商業金融、文化娛樂、體育、醫療衛生、教育科研、社會福利等城市公共設施用地。

公共設施用地按照中心城、濱海新區核心區、新城、中心鎮、壹般鎮的級別確定。

第五十七條城市公共設施綜合指標不得低於下表:第五十八條行政辦公設施用地包括黨政機關、司法機關、民主黨派、事業單位及其他機構辦公設施用地。

行政辦公設施用地指標壹般應符合下表:第五十九條商業金融設施用地指標不應低於下表:

第六十條市級商業中心服務半徑不超過8公裏,區級商業中心服務半徑不超過4公裏,居住區商業中心服務半徑不超過1.5公裏..

第六十壹條超市、商店的布局和規模要求應符合下表:第六十二條文化娛樂設施主要包括廣播電視出版、圖書展覽、遊樂和文化藝術設施。

城市規劃確定在原有基礎上改建、擴建的文化娛樂設施。土地不足的,應當提出預留土地的面積和範圍。

文化娛樂設施用地指標不得低於下表的規定:

廣播電視出版、圖書展覽、休閑娛樂和文化藝術占文化娛樂設施總用地的比例應當符合下表:第六十三條體育設施主要包括體育場館和體育訓練基地。

體育設施用地指標應符合下表要求:

體育設施的等級應符合下表的要求:

第六十四條體育場館用地指標應當符合下表:第六十五條醫療衛生設施主要包括醫療、保健、防疫、康復、急救、療養等設施。

醫療衛生設施用地指標應符合下表要求:

第六十六條醫療衛生設施用地規劃,根據每千人床位數指標確定醫療設施總床位數。千個指標應滿足下表的要求:

第六十七條普通病床的平均建築面積應符合下表,用地指標按總建築面積和容積率計算:

第六十八條新建或遷建綜合醫院的建築密度壹般為25%至30%,改擴建綜合醫院的建築密度壹般不超過50%。

第六十九條療養院用地標準應符合下表: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50 ~ 100 100 ~ 300 300 ~ 500≥500)規劃面積(公頃)1 ~ 33 ~ 66 ~ 9 ≥ 10第七十條教育。

第七十壹條高等學校和專科學校的用地指標應當符合教育設施用地的有關規定。第七十二條社會福利設施包括養老院、老年護理院、老年大學、殘疾人康復中心、兒童福利院和其他設施。

社會福利設施用地指標應符合以下要求:規模

新城濱海新區核心區中心城區用地比例分項(%)0.2 ~ 0.30 . 3 ~ 0.40 . 3 ~ 0.50 . 3 ~ 0.5人均用地(㎡/人)0.2 ~ 0.3 0.2 ~ 0.4 0.2 ~ 0.4 0.2 ~ 0.4第七十三條殘疾人康復設施用地指標應符合下表:城市規模、鎮、鎮、濱海新區、 中心城區規劃用地(公頃)0.5-1.0-1.0-1.8 3.5-5≥5第七十四條兒童福利院設施用地標準應符合下表:壹般標準較高,標準較高,單塊用地(公頃)0.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