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醫療費用。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按受害人及其必要陪同人員就醫或轉院治療的實際費用計算。5.住院夥食補助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可參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殘疾情況參照醫療機構意見確定。7.傷殘賠償金:根據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自傷殘之日起按20年計算。但是,對於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壹歲將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四條違反生產經營安全管理有關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強令他人違章冒險作業,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隱患而冒險組織作業,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壹百三十四條(壹)違反生產、作業安全管理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現實危險的,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壹)關閉、破壞與生產安全直接相關的監測、報警、防護、救生設備、設施,或者篡改、隱匿、銷毀其相關數據、資料的;(二)經責令停產停業、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關設備、設施、場所或者立即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危險而拒不執行的;(三)未經依法批準或者許可,從事采礦、金屬冶煉、建築施工以及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等高度危險的生產活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