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經營和運輸的動物產品應附有什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經營和運輸的動物產品應附有什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經營運輸的動物產品,應當附有檢疫證明和檢疫標誌。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是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保障人體健康和公共衛生的國家法律法規。2020年6月2日10國家衛健委發布傳染病防治法修訂草案,明確提出三類傳染病的特點。乙類傳染病中新增人感染H7N9禽流感和新型冠狀病毒兩種。這份草案提出,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傳染病疫情確認消除後,不再追究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關於活動物運輸的規定:

1、活體動物運輸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托運人應當提供當地縣級以上動植物檢疫部門出具的免疫證明、《動物檢疫證明》和籠舍消毒證明。國家保護動物還應當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準運證明;屬於市場管理範圍的動物,必須有市場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2.對裝動物的容器也有明確要求,必須牢固、輕便、無毒,符合國家和航空公司的有關規定。另外,還要有足夠的通風孔,防止動物窒息。對於運輸過程中會產生排泄物的動物,包裝容器底部必須設有防止動物糞便、尿液外溢的設施;對於需要進食和飲水的動物,應在包裝容器內安裝器具、飲水器具或類似設施,並提供食物。

3.運輸活動物時,應選擇有氧貨艙裝載。壹般來說,有氧艙分為不可調節艙溫和通風、加熱和可調節艙溫兩種。綜上所述,由於不同的活體動物有不同的適宜生存溫度,所以在選擇合適的貨艙裝載活體動物時,需要考慮動物的溫度要求。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

第五十二條

通過航空、鐵路、公路、水路運輸動物和動物產品的,托運人應當在托運時提供檢疫證明;無檢疫證明的,承運人不得承運貨物。

進出口動物、動物產品,承運人憑海關簽發的進口報關單證或者檢疫單證交付。

從事動物運輸的單位、個人和車輛應當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備案,妥善保管行程單和托運人提供的動物名稱、檢疫證明編號、數量等信息。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制定。

車輛在裝卸前和裝卸後應及時清洗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