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經濟適用房可以轉讓嗎?經濟適用房可以轉讓。目前,已購經濟適用住房出售壹般分為兩種情況:壹種是居住滿五年,另壹種是未居住滿五年。至於如何計算“居住滿五年”的時間,專家指出,這是指已購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證明的時間或經濟適用住房所有權證簽發的時間。兩個證明文件可以由購房家庭提供,以確定經濟適用住房的居住時間。上述兩種情況下,賣方需持契稅完稅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買賣合同原件、房屋轉讓合同、戶口本及身份證、結婚證等相關證件到保障房所在區域房管局辦理相關手續。第二,居住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轉讓有什麽規定?對於已居住五年的經濟適用房,業主現在可以按當前市場價格出售,但出售後,業主需要按房屋成交額的65,438+00%支付綜合地價。購買的經濟適用住房按市場價出售的,需持契稅完稅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房屋轉讓合同等證件到房屋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辦理交易和產權過戶手續。例如,壹套面積為95平方米,原購買價格為2650元/平方米的經濟適用房,以當前市場價格3600元/平方米出售,則需要按3600× 95× 10%計算並支付綜合地價34200元。出售提醒:以市場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後,不能再次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經濟適用住房。第三,未居住滿5年的經濟適用房有哪些規定?對於未居住5年的經濟適用房,由於政策規定,不允許以市場價格出售。因此,真正需要出售這類經濟適用住房的業主只能以不高於購買時單價的價格出售,並且只能出售給符合經濟適用住房購買條件或由政府相關部門購買的家庭。已購經濟適用住房按原購房價格出售的,賣方應提供原房屋買賣合同、房屋轉讓合同等證明材料。如果出售家庭符合要求,他們可以再次購買經濟適用房。售房提醒:原購房人按原價出售給符合條件的購房人後仍符合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條件的,可憑區縣國土房管局出具的《以不高於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價格的單價出售經濟適用住房證明》到建委開發辦辦理經濟適用住房資格審查手續,到其他地方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法律客觀性: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房購買者擁有有限的產權。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未滿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確因特殊原因需要轉讓保障性住房的,政府將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價格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五年的,所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轉讓時,應當按照當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壹定比例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繳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且政府可以優先回購;
買家也可以根據政府制定的標準向政府支付土地收入等相關價格後獲得完全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