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的法律環境中,有壹套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辦法。但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單位招用非正規勞動者,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很多農民工朋友還缺乏相應的維權意識,不知道如何保護自己。所以,我們首先要明確,無論用人單位承諾按月、按季度、壹個項目完成後,還是年底支付工資,我們都要和他們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方式壹定要寫在裏面;是否領工資也要填寫壹定的憑據,這些憑據是解決拖欠工資問題的重要證據。
另外,簽訂勞動合同後,要註意其履行情況。“工資發放要定期,不要老百姓不給,不要自己發。直到年底我才記得要過工資。”賈提醒,“目前,中國只有少數地方出臺了相關的工資保障措施。即使老板逃跑了,他仍然可以從勞動部門領取工資,但大多數地方沒有更具體的工資保障。”
拖欠工資是違法的。
壹些農民工認為,老板給不給錢,或者什麽時候給錢,都是個人行為,別人也沒辦法。其實克扣拖欠工資是違法的。勞動法明確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
“貨幣形式”不包括發行實物和有價證券,“月供”應理解為每月至少發行壹次。實行小時工資制、日工資制、周工資制的單位,也可以按日或周支付,全額支付。克扣是指用人單位未向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和責任、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的勞動者支付或者未足額支付工資;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故意不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屬於無故拖欠。
移徙工人享有平等的法律保護。
在國家的法律法規中,涉及勞動者工資權益保護的有七八條。農民工與中國其他勞動者壹樣,平等享有法律賦予的各項權益。此外,壹些地方政府還出臺了外來務工人員管理的專門規定,如《大連市外來務工人員管理規定》,規定外來務工人員的工資水平不低於同崗位職工。浙江省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要求,即使工程不結算,總承包單位和用人單位也要先行墊付工人工資;深圳的欠薪保障條例要求各企業繳納壹定比例的基金,交由市勞動局統壹管理。當老板逃跑等拖欠工資的情況發生時,應先用該基金支付工人工資。這些都有力地保障了農民工的工資權益。
拖欠的工資應該得到補償
農民工不僅可以理直氣壯地討回應得的東西,還可以在遭遇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時要求賠償。根據《勞動法》規定,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或者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報酬,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工資報酬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賠償多少?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要求,除在規定時間內足額支付勞動者工資薪金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薪金25%的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行政處罰辦法》,還可以責令用人單位支付相當於1至5倍工資和經濟補償金之和的賠償金。
追討工資有“法”可循。
賈教授提醒農民工朋友,首先要查看用人單位支付的工資是否低於當地工資標準,克扣工資、拖延支付是否屬於無理克扣、拖欠。
經確認,在設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企業,可以提交由職工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的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她強調,根據規定,勞動爭議首先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只有對裁決不服的人才能提起訴訟。只要提起訴訟,法院就應該受理,不管欠多少工資,哪怕只是幾百塊錢。另外,不用擔心沒錢打官司。進入司法程序後,可以申請司法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