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體熟食店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變更的方法如下:
1.去工商局領表,包括營業執照變更登記表、公司章程修正案、股東會協議和委托書;
2.公司章程和股東會協議的修改應由股東和法人簽署;
3.攜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公章、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到工商局辦理排名變更;
4.取回新營業執照後,攜帶新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國稅原件及公章到國稅辦理變更備案。
無證經營的行為如下:
1.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營業執照而未取得許可證從事經營活動的;
2、未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無證從事經營活動的;
3、已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但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無證從事經營活動的;
4、已辦理註銷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手續,且營業執照有效期滿後,未按規定重新登記,擅自繼續從事經營活動的;
5、超出核準登記的經營範圍,從事應當憑許可證或者其他批準文件從事的非法經營活動。
綜上所述,個體商鋪應在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銷售,超出經營範圍者將受到相應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八條
市場主體壹般登記事項包括:
(壹)名稱;
(2)學科類型;
三、經營範圍。
四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
五、註冊資本或出資額。
(六)法定代表人、執行事務合夥人或者負責人姓名。
除前款規定外,下列事項應當根據市場主體類型進行登記:
(壹)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和非法人企業法人投資者的姓名;
(二)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姓名和住所;
(三)合夥企業合夥人的姓名、住所和承擔責任的方式;
(四)個體工商戶經營者的名稱、住所和經營場所;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