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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後駕考新規1
1.駕駛考試的年齡放寬了。過去規定70歲以下可以考駕照,新規規定符合條件且經過評估後才可以申請駕照;

2.縮短增加駕駛的時間間隔。如果已經有大型貨車駕駛證,申請大型客車駕駛證的時間將從5年縮短為3年,申請牽引車和中型客車駕駛證的時間將從3年縮短為2年。

為了更加方便群眾高效快捷地辦理機動車和駕駛證業務,新規推出了六項便民服務措施:

1、駕駛證補換領、核驗和小型汽車駕駛證考試等服務事項被下放至縣級車管所。

2.駕駛證核發、換證時限由3天縮短為1天。駕照丟失或損壞後,人們可以在申請換證的當天獲得新的駕照,方便人們乘車出行。

3.申請大型貨車駕駛證的年齡要求由21放寬至20周歲。

4.考慮到壹些人忙於學業和工作,無法在兩年內完成培訓和考試,駕駛準考證有效期將從兩年延長至三年,以便人們在通過法律知識考試後有更多時間參加駕駛技能培訓和學習並參加考試。

5、推行互聯網、電話等遠程自助預約駕駛人考試服務,公開考試預約計劃、預約人數和考試次數。

6.規定異地從事營運的駕駛員、貨車在備案登記壹年後可直接在營運地參加駕駛證年檢或車輛年檢,避免人民群眾多次往返辦理業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九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申請機動車駕駛證,應當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考試合格後,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相應類別的機動車駕駛證。持有境外機動車駕駛證的人員符合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的駕駛證條件,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審核合格後,可以發給來華機動車駕駛證。駕駛人應當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機動車;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駕駛證。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八條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第九條機動車駕駛人可以按照下列順序駕駛:大型客車、拖拉機、城市公共汽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輕便摩托車、輪式自行車輛、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