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司法廳頒布
2003年8月25日頒布
實施日期:2003年8月25日
有效期
各市物價局、司法局:《安徽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試行)》已滿壹年。壹年來,各地反映收費標準兼顧了各方利益,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現將修訂後的《安徽省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印發給妳們,並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1。律師服務屬於中介服務,其收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各律師事務所開展服務、實施收費,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誠實信用、公平競爭、自願有償、委托人付費的原則。二、律師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簽訂協議,按照協議約定向委托人收取律師服務費,並向委托人出具收費票據。嚴禁超標準或自收自支項目收費。律師不允許私下收費。三、律師事務所應向當地價格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安徽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變更手續,明碼標價、亮證收費。本通知自2003年9月6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期間如有新規定,按國家規定執行。安徽省司法廳、安徽省物價局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1。辦理刑事案件(1)壹般刑事案件偵查階段(1)500-2000元/件;(2)審查起訴階段800-2000元/件,(3)壹審審理階段1000-5000元/件;(2)* * *共同犯罪、集團犯罪案件偵查階段800-3000元/件(1);(2)審查起訴階段1000-5000元/件;(3)壹審審理階段2000-6000元/件;(3)律師辦理刑事自訴案件800-5000元/件;(4)律師代理公訴案件被害人參加訴訟500-3000元/件;(五)律師事務所辦理財產犯罪案件,可以在涉案財產金額的1-5%的幅度內與委托人協商收取費用,但不得低於本條第壹項規定的最低收費標準。(六)附帶民事訴訟,按照規定收取第壹審民事訴訟費用。2.代理第壹審民事訴訟案件(壹)財產關系或者爭議標的在654.38億元以上(不含654.38億元)的,每件案件收取基本代理費5-5千元;(2)涉及65438萬元以上的財產關系的,除基本代理費外,根據爭議標的大小,分段累計收費為65438萬元-65438萬元(含1萬元)2.5-3.5%;1萬元至1500萬元(含500萬元)1.5-2.5%;500萬元以上-654.38+00萬元(含654.38+00萬元)0.5-654.38+0.5%;10萬元以上0.25-0.75%;三。代理行政案件(壹)代理壹審行政訴訟案件,代理費每件500-3000元;(二)有財產糾紛的,按照第壹審民事訴訟案件代理財產關系收費標準收費;(3)代理行政辦案和行政復議案件,按照代理壹審行政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費。4.辦理刑事、民事、行政訴訟二審案件(壹)不經壹審辦理二審的,按照壹審收費標準收費;(二)辦理壹審、二審案件,收費標準為壹審收費標準的50%。五、辦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訴、再申訴、再審案件(壹)代理申訴案件,代理費每件500-3000元;(二)申請再審、再審案件,根據具體情況,參照二審或壹審收費標準執行。六、代理執行案件,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收費。七、仲裁案件,按照第壹審民事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辦理。八、除涉及人身關系的刑事案件和婚姻案件外,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和執行案件,律師可以進行風險代理,代理費用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九、律師應聘擔任法律顧問、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解答法律問題、撰寫訴訟文書及其他相關法律文書等。,並由律師事務所和委托人確定費用數額。十、律師辦理案情特別復雜或者影響特別重大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協商增加收費數額。但最高不得超過本收費標準規定上限的5倍。十壹、律師辦理涉外或涉港澳臺法律事務,律師事務所應當咨詢辦理類似法律事務的外國或港澳臺律師事務所駐華代表機構,並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收費數額。十二、鑒定費、公證費、翻譯費、律師異地辦案費等。律師事務所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經雙方協商壹致後由委托人承擔。十三、律師為異地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應當執行律師的註冊律師服務收費標準。十四、律師辦理法律援助事務,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減免服務費。十五、本收費標準中未包含的收費項目,律師事務所應當參照本收費標準中最相似的規定確定收費金額,並報當地價格和司法行政部門備案後方可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