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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新聞為何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為什麽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除了時事新聞、公式、日歷,還有哪些物品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為什麽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為什麽時事新聞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不受版權法保護的物品。這裏的關鍵是區分時事新聞和時事新聞作品。事實上,時事新聞不受版權法的約束。但作者基於時事新聞創作的時事新聞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著作權法對時政新聞作品的保護體現在三個方面:壹是確認作者對時政新聞作品享有人身權,即作者有權對時政新聞作品進行署名和修改,有權對時政新聞作品進行署名和修改。第二,在作品財產權方面,著作權人有發表時事新聞作品的權利,有獲得首次發表報酬的權利。第三,為了時事新聞的廣泛傳播,著作權人在時事新聞作品中的財產權應當受到壹定的限制。時事新聞作品發表後,他人為了傳播時事新聞,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著作權人支付報酬,使用時事新聞作品。但如果將時政新聞作品用於傳播時政新聞目的以外的用途,如出版新聞作品集、新聞圖片集等,則時政新聞作品受著作權法保護,使用者應當取得時政新聞作品著作權人的許可,並向其支付報酬。不受版權法保護的物品。國家機關的法律、法規、決議、決定、命令,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正式譯文也是作品,其作者即法律和其他正式文件的制定者也享有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其他權利,即署名權、修改權、發表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但是,著作權人的用益物權不受法律保護。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頒布後,公眾可以自由使用,報紙、電臺廣播等。不需要著作權人的許可,也不需要向其支付報酬。但使用此類作品不得侵犯作者的人身權,如不得將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法律寫成國務院頒布的法律。法律的官方翻譯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將法律正式翻譯成其他民族文字或者外國文字,是國家對法律的翻譯。該法律的官方譯文需要得到國家立法機構的確認。國家機關其他公文的正式翻譯,是指有關國家機關將公文正式翻譯成其他民族文字或者外國文字,是國家機關對公文的翻譯。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的官方譯文與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官方翻譯的版權保護與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壹樣,版權中的人身權受到保護,但用益權不受保護。法律等官方文件的正式譯本出版後,他人可以隨意使用,無需征得制作者同意,也無需向制作者支付報酬。然而,法律和其他官方文件的非官方官方翻譯受版權法保護。不受版權法保護的物品。日歷、總表、總表、公式日歷所揭示的日期、節氣、節日不受著作權法調整,但日歷、臺歷、人們根據日歷繪制的日歷受著作權法保護。數表中常見的數表,如元素周期率、函數表、對數表等,不受著作權法保護。但非通用表,如作者創作的五代以內血親表,受著作權法保護。普通表格,如普通發票、普通會計賬簿等;公式這些通用表格和公式不適用於版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