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快遞員寄離,按以下方式進行賠償:
1.通過快件投保的,按照保額賠償;
2.屬於未保價快件的,按照當事人的實際損失附送,但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收費的三倍。
三、快遞損害賠償法:
快遞企業的快遞損失賠償適用《郵政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即超出郵政普遍服務範圍的郵件損失賠償適用相關民事法律的規定)。“也就是說,快遞丟失或損壞時,賠償金額不應以‘付郵費的三倍’為限。”消費者支付快遞費,快遞公司收取快遞費。雙方在法律上形成了有效的合同關系,快遞公司應當按照約定完成快遞服務。“在運輸過程中,由於快遞公司工作失誤,導致貨物丟失或損壞。只要消費者能提供原快遞物品價值的證明,快遞公司就應該按照從價賠償。也就是說,無論是否投保,都適用《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關於損失賠償的規定。”如果沒有保價物品,消費者要保留能證明其價值的憑證。壹旦物品丟失或損壞,他們可以使用憑證,按照相關民事法律,要求快遞公司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4.快遞丟失壹般需要多長時間賠償?
賠償流程法暫時沒有明確規定,主要看快遞公司的處理進度。壹般快的話要幾天。如果快遞公司不賠償,當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可能需要幾個月的時間。
五、快遞丟失如何正確索賠?
1.快遞丟失誰來賠?
快遞公司不將貨物交付給指定收貨人,本身就是違約行為。快遞公司不能提交證據證明快件的損失是收貨人過錯造成的,應當對貨物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快遞員被冒名誰賠償?
如果快遞被冒名,消費者可以起訴網店店主,要求賠償已支付的價款。如果能確認是快遞公司失誤造成的,網店店主可以起訴快遞公司要求賠償。如果是店主自己的過錯,也可以要求實際收貨的人退貨或者支付貨款。同時,如果網店店主和快遞公司簽訂了報價協議,快遞公司會賠償網店店主的損失,然後保險公司根據合同賠償快遞公司的損失。
最高法院認為,根據合同相對性原則,合同僅對合同當事人具有約束力,快遞公司錯將貨物交給他人,屬於出賣人與快遞公司之間的運輸關系。本案中快遞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故消費者要求快遞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請求不予支持。
如何確定包裝中貨物的價值
郵單上填寫的貨物名稱、數量、價值、保價等信息是確定貨物價值的重要依據。所以在填寫快遞單的時候,要詳細寫清楚貨物的相關信息。如果無法在郵單上顯示貨物的價值信息,寄件人需要提供額外的證據證明貨物的價值,否則可能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第十壹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有權依法獲得賠償。
第五十二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