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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財務風險?
金融風險大致可以分為八種類型。

根據成因可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包括匯率風險、利率風險和投資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和合規風險、國家風險和聲譽風險;

根據市場主體對風險的認知,可分為:主觀風險和客觀風險;根據金融風險是否可以分散,可以將其分為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

下面為大家具體介紹壹下。

壹、信用風險

狹義信用風險:交易對手無法履行合同而導致經濟損失的風險,即違約風險。

廣義信用風險:由於各種不確定因素對金融機構信用的影響,導致金融機構的實際收益結果偏離預期目標,從而導致金融機構在經營活動中遭受損失或獲得額外收益的可能性。

二、市場風險

狹義的市場風險: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上的交易頭寸因市場價格因素的不利變化而可能遭受的損失。

廣義的市場風險: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上的交易頭寸因市場價格因素的變化而可能產生的收益或損失。廣義的市場風險充分考慮了市場價格可能朝著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自己的方向變化,從而可能帶來潛在的收益或損失。

三。流動性風險

中國銀監會2015發布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中對流動性風險進行了定義。流動性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無法以合理的成本及時獲得足夠的資金以支付到期債務、履行其他支付義務和滿足正常業務的其他資本要求的風險。

四。運營風險

狹義操作風險:金融機構的操作部門因內部控制缺失或疏忽、系統錯誤等而遭受經濟損失的可能性。

廣義操作風險:除金融機構信用風險和市場風險以外的所有風險。

動詞 (verb的縮寫)法律風險和合規風險

法律風險:壹種特殊的操作風險,是指金融機構與其員工或客戶(如遊客)簽訂的合同可能違反相關法律或法規,或相關條款在法律上不可執行,或其未能正確履行對客戶的法律或監管職責,從而遭受經濟損失。

合規風險:銀行因未能遵守法律、監管規定、規則、自律組織制定的相關標準和適用於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準則而可能受到法律制裁或監管處罰、重大財務損失或聲譽損失的風險。

不及物動詞國家風險

國家風險是指經濟主體在與非國內交易對手進行國際經濟、貿易和金融交流時,因其他國家的經濟、政治和社會變化而遭受損失的風險。

七。聲譽風險

聲譽風險是指金融機構因公眾的負面評價而遭受相應經濟損失的可能性,如客戶流失、股東流失、商機流失和業務成本增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