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方面解除本協議的條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如果由於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合同就失去了意義,應該被消滅。在這種情況下,我國民法典允許當事人通過行使撤銷權來消除合同關系;
2.履行期限屆滿前,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這意味著債務人拒絕履行,也稱為違約,包括明示違約和默示違約。作為合同解除的條件,要求債務人有過錯,拒絕違法行為,有履行能力;
3.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的。這是債務人的遲延履行。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如果履行期限在合同內容中不是特別重要,即使債務人在期限屆滿後履行,也不會使合同的目的落空。在這種情況下,原則上不允許當事人立即解除合同,但債權人應向債務人發出履行提醒,並給予壹定的履行寬限期。寬限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合同的,債權人有權解除合同;
4.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對於某些合同來說,履行的期限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債務人不按時履行,合同的目的就不能實現。在這種情況下,債權人有權終止合同。其他違約行為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時也應如此;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法律對特定合同的解除規定了特別法定條件的,從其規定。
合同解除後是否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可分為不同情況:
1。協議解除合同的,當事人在協議中免除對方損害賠償責任的,在協議生效後不得要求賠償。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壹般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不可抗力發生後,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的擴大,未采取的,應當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壹方因對方根本違約或經催告不履行義務而解除合同的,如果解除僅在將來生效,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遭受的損失;如果終止具有追溯效力,違約方應支付受害方為訂立合同、準備履行合同和恢復原狀所發生的費用。
綜上所述,是邊肖對合同簽訂後能否單方面終止的相關回答。希望能幫到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63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二)履行期屆滿前,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三)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
(四)當事人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