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必須寫借條,而不是貸款人。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人未經授權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2.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甲借乙壹萬元。這樣的語言說不清楚誰借誰的錢,應該用“借”而不是“借”,沒有明確的指向。
3.不要寫欠條的理由。比如我為什麽跟妳借錢,跟貸款本身沒有關系。如果我加入,可能會導致附條件借貸的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援引附條件抗辯。
4.盡量附上借款人和貸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體現在借條上,避免不必要的確認借條當事人的過程。因為,有時候有些人的日常名字和身份證上的名字不壹樣。如果借款人與妳交往,用假名或昵稱寫借條,那麽借條的簽名就存在嚴重瑕疵。
5.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簽字壹定要親眼看到。如果借款人用別人的手簽自己的名字,會導致借款證明的丟失。所以不要接受書面借條或者事後的書面借條,壹定要讓借款人當面寫借條。
6.貸款本身必須是壹張完整的紙,而不是壹張被撕掉或劃破的紙。曾經有壹個真實的案例:壹個借款人分幾次還款,每次還款都寫在貸款的下半部分。最後貸款人撕掉下半部分,否認借款人之前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全額還款。
所以借條的完整性也很重要,防止借款人辯解借條不完整,因為法院不知道被撕毀的部分是否有其他含義。在民事訴訟中,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妳作為原告主張撕毀空白無用的廢紙,妳需要自己舉證,如果妳不能舉證,妳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7.在訴訟時效問題上,三年的訴訟時效從還款之日起算。自還款之日起三年內未向借款人主張債權的,將失去勝訴的權利。雖然從法律上來說,只要妳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就會中斷,但是妳很難證明妳確實在某壹天向借款人主張了債權(這種情況下由出借人證明),這在實踐中基本不可行。
擴展數據:
1,正確的借據模板:
2、借條和白條的區別:
(1)借條證明借款關系,借條證明債務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壹定是貸款。
(2)借條形成的原因是具體的借款事實。欠條的形成原因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如買賣導致的欠條、勞務導致的欠條、企業承包導致的欠條、損害賠償導致的欠條等等。
(3)欠條持有人憑借欠條本身向法院提起訴訟時,更容易認定和認定當事人之間的借款事實,所以欠條持有人壹般只需向法官簡單陳述借款事實,對方壹般很難進行抗辯或否認。
但欠條持有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時,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或辯解這壹事實,借據持有人必須進壹步證明借據形成事實的存在。
百度百科-欠條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