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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電子商務碩士考試知識點:電子商務安全風險類型
2017電子商務碩士考試知識點:電子商務安全風險類型

1.信息傳遞風險

信息傳輸風險是指由於傳輸信息失真或信息被非法竊取、篡改和丟失而導致網上交易不必要的損失。

(1)假裝偷看

⑵篡改數據

③信息損失

④信息傳遞過程中的破壞

⑤虛假信息

2.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主要來自以下三個方面:

(1)買方信用風險。對於個人消費者來說,他們可能會在使用信用卡在網上支付時惡意透支,或使用偽造的信用卡來欺詐商品銷售者;對於團購買家來說,存在延期付款的可能,賣家需要承擔風險。

(2)賣方的信用風險。賣家無法保質、保量、按時交付消費者購買的商品,或無法全面履行與團購買家簽訂的合同,造成買家風險。

③買賣雙方都在否認。

在傳統交易中,交易雙方可以直接面對面進行交易,信用風險相對容易控制。由於在線交易時物流和資金流在空間和時間上是分離的,因此在沒有信用擔保的情況下很難進行在線交易。此外,網上交易壹般跨越時間和空間,交易雙方難以面對面溝通,因此難以控制信用風險。這就要求網上交易雙方具有良好的信用和有效的信用機制,以降低信用風險。

3.管理風險

網上交易管理風險是指交易流程管理、人員管理和交易技術管理不完善帶來的風險。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交易流程管理風險

②人員管理風險

③交易技術管理風險

4.法律風險

網上交易信息系統的技術設計先進先進,具有強大的生命力。但是,必須清楚地認識到,目前的法律仍然沒有現成的規定來保護網絡交易中的交易方式,因此仍然存在法律風險。壹方面,網上交易可能承擔無法保障合法交易權益的法律滯後帶來的風險。例如,如果交易合同是通過互聯網達成的,則可能面臨失去法律保護的危險,因為法律規定尚未承認數字合同的法律效力。

另壹方面,網上交易可能承擔法律事後完善帶來的風險,即原法律規定中沒有明確規定的網上交易在後來頒布的新法律規定下屬於非法經營造成的損失。例如,在壹些電子商務公司開通網上證券交易服務壹段時間後,國家頒布了新的法律規定,規定只有證券公司才能從事證券交易服務,從而剝奪了電子商務服務公司提供網上證券交易服務的資格,使這些電子中介機構遭受巨大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