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壹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進壹步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幹意見》精神,我校將持續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以下簡稱“兩法壹條例”);積極開展學生喜聞樂見的校園文化教育教學活動,培養和增強學生作為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進壹步加強教師普法學習,引導良好師德,依法規範教學言行;輻射社區,面向校內外學生開展社區宣傳咨詢等活動,並以此為契機,進壹步弘揚校風、弘揚教風,引導學生遵紀守法、維護合法權益,從而積極發展,構建民主法治的校園環境,為未成年人成長的家庭、學校、社會三位壹體貢獻力量。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為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促進未成年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制定。保護未成年人是國家機關、武裝力量、政黨、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城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未成年人監護人和其他成年人的共同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條國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
未成年人依法平等享有各項權利,不因其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職業、宗教信仰、受教育程度、家庭狀況和身心健康狀況而受到歧視。第四條保護未成年人應當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辦理涉及未成年人的事項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對未成年人給予特殊和優先保護;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
(三)保護未成年人隱私和個人信息;
(四)適應未成年人健康發展的規律和特點;
(五)聽取未成年人意見;
(6)保護和教育相結合。第五條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應當對未成年人進行理想、道德、科學、文化、法治、國家安全、衛生和勞動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教育,培養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抵制資本主義、封建主義和其他腐朽思想的侵蝕,引導未成年人樹立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