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規定,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體受到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賠償義務人要求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法律制度。
擴展數據
人身傷害賠償標準:
(壹)醫療費用醫療費用包括當事人為治療傷病所支付的掛號費、檢查費、治療費、手術費、醫療費、住院費、康復費、整容費和後續治療費。
(二)誤工費誤工費根據當事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確定。
(3)護理費用護理費用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士人數和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按當事人及必要陪護人員就醫或轉送其他醫院、死者親屬(不超過三人)參與處理死亡事故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5)住宿費。當事人及其外地陪同人員在本市處理交通事故發生的實際食宿費用。
(六)住院夥食補助費參照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費標準確定。
(七)營養費用營養費用是指當事人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恢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付的費用。營養費用根據當事人的殘疾程度並參考醫院意見和營養費用憑證確定。
(八)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當事人的殘疾等級和當地公布的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自確定之日起計算20年。但是,對於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壹歲將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九)殘疾輔助器具費用按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
(十)喪葬費按照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算,總額為六個月。
(十壹)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被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的程度,並根據當地統計局公布的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計算。
(12)死亡賠償金按照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按二十年計算。但是,對於60歲以上的人,年齡每增加壹歲將減少壹歲;75歲以上的老人,按5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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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