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是消防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主管部門按月制定工作人員值班表;
三、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每班不得少於2人,其中壹人為領班,負責控制室工作人員的管理和值班突發事件的處理;
四、消防控制室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公安消防機構培訓,持證上崗,所在單位應制作《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考核成績登記表》,統壹記錄操作人員的考核情況;
五、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提前10分鐘到崗,並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六、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按時上班,並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不脫崗、待崗、睡崗,嚴禁值班前飲酒或值班時宴請,因有特殊情況不能到崗時,應提前向單位分管領導請假,經批準後,由同崗位人員代替值班;
七、應在消防控制室入口處設置明顯標誌;
八、消防控制室應設置外線電話和消防應急照明燈、滅火器等消防器材;
九、消防控制室工作人員應愛護消防控制室的設施並保持控制室清潔;
十、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消防控制室,隨意觸摸設備;
十壹、消防控制室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
十二、消防室內嚴禁吸煙或使用明火;
第二:
附:物業管理公司關於中央消防控制室的部分規定。
壹:中央消防控制室是各類安全和報警事件的監控中心,屬於本單位的重點部位。
二是中央控制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電視監控和火災報警設備必須保證正常運行。(壹些消防控制室不壹定有監控設備)
三是值班人員要愛護各種報警設備,嚴禁私自拆卸。未經監理同意,任何室內設備和器材不得出借或用於其他用途。如果經同意出借使用,必須做好詳細記錄。
四是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履行職責,密切監視火災報警設備,並按相關程序及時妥善處理報警。
五是中控室室內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上報,不得帶病運行或隱瞞不報。保修和維護應詳細記錄。
6.閑雜人員嚴禁進入中央控制室。如因工作需要進入,必須嚴格執行“出入登記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
7.未經部門經理批準,嚴禁非本部門人員查閱、保存或復制中控室所有相關書面記錄。
八、中央控制室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存放各種易燃易爆危險品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物品。
中央控制室嚴禁存放和使用任何與工作無關的電氣設備。
10.中控室必須保持整潔,操作臺上不得堆放個人物品。辦公用品應擺放整齊,每班打掃壹次,並定期清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