현재 위치 - 법률 상담 무료 플랫폼 - 법률 자문 무료 플랫폼 - 秦朝郡縣制和周分封制探析——壹篇1200字的論文
秦朝郡縣制和周分封制探析——壹篇1200字的論文
“分封制”與“郡縣制”的區別及利弊

分封制是周朝的基礎。天子雖然擁有天下的土地人民,所謂“領先的土地,難道是國王的土地嗎?”天下,皆是王臣”,但他並不把它們都握在壹只手裏,而是把它們分給同姓不同姓的貴族。”秦統壹六國後,李斯率先堅決反對延續西周以來的“分封制”。建議采用“郡縣制”來統治和鞏固新政權。秦始皇采納了李斯的意見,停止了全國各地的諸侯,並建立了皇帝直接任免郡守和縣令,郡守和縣令不能世襲的單壹郡縣制,從而有效地加強了君主的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

作為兩個時代的政治制度,分封制和郡縣制各有利弊,兩者之間有著強烈的對比,這也給後人留下了許多思考。下面我們將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比較分析分封制與郡縣制的區別和優劣。

比較分封制和郡縣制的異同

差異

相似之處:都是為了鞏固統治階級的統治;兩者都是地方行政系統;為維護民族團結發揮了積極作用。

壹個。?兩種制度的基礎。

分封制是西周王朝鞏固王朝統治的戰略措施。周天子將土地與當地居民壹起劃分為諸侯,受封的諸侯必須服從周天子的命令,按期履行為周天子守境、朝貢、助周天子賑災、朝覲等義務。封建制度與宗法制度緊密結合,形成了以紂王為首的等級和隸屬關系。但秦統壹六國後,為鞏固新生政權,秦始皇采納李斯的意見,遣散全國各地的諸侯,並建立了皇帝直接任免郡守、縣令的單壹郡縣制,郡守、縣令不能世襲,有效加強了君主的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

二。官員的選舉方式及其權利的大小

在分封制下,分封的對象是皇親國戚、功臣、上壹代貴族的後代。?在封地中,封臣不僅享有行政權,而且有權管理土地和人口。無論誰被封,壹旦被封,就會代代相傳,即實行世襲制。但是,被封的王侯必須履行對周天子的義務。例如,需要定期雇傭周天子,向他貢獻各種產品,並接受他的命令派遣軍隊保衛王室或征服叛軍。

郡縣制下,郡守、縣令由皇帝直接任免,不世襲。他們只行使行政權力,逐漸失去對土地和人口的主權。縣令和縣令只負責管理百姓、收稅、征兵和徭役。由此可見,君主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有利於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郡縣制從根本上否定了分封制,打破了西周以來分封割據的局面,加強了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管理,有助於防止割據分裂,有效維護了國家統壹。

三個。?不同的功能和對社會的影響

分封制有利於社會的發展和進步,有利於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封建主在各個封地的存在有利於加強中央集權,穩定當時的政治秩序,加速國家經濟發展。在諸侯們管理封地的同時,他們派兵把守,其他諸侯都很害怕,不敢公開造反。戰爭的減少使農業生產迅速發展,從而增加了國家稅收,使國家富裕起來。然而,西周後期,隨著諸侯國實力的不斷增強,君權的削弱和分封制的破壞,加劇了諸侯國對周王室的不忠,形成了強大的地方武裝割據政權。

郡縣制的實行,打破了西周以來分封割據的局面,形成了集中統壹的政治制度,有力地維護了國家的統壹。但由於權力高度集中,建立了龐大的官僚體系,法律細化,人民容易違法。世界上人口不到2000萬的囚犯多達100萬,文化控制和言論控制已經到了以道路為目標的地步。說錯話是種族滅絕的災難。上層權貴任意榨取人民的脂肪和奶油,奢靡腐敗和道德淪喪,導致農民起義頻繁發生。

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優劣是秦漢以來法家和儒家長期爭論的話題。分封制具有限制皇帝權力的作用,但它導致了分裂和割據,最終陷入了王侯的暴政。秦朝建立的郡縣制建立了壹個統壹的中央集權國家,在歷史上起到了很大的進步,消除了分封制下的割據所帶來的危害,給廣大人民群眾帶來了壹定的好處,但也造成了統治者的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