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監護權的法律界定和實際履行
監護權是法律賦予父母雙方或壹方的權利,涉及撫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責任。當監護權判給男方時,理論上應由男方承擔撫養他的主要責任。然而,在現實生活中,由於各種原因,孩子可能會長期與母親生活在壹起。在這種情況下,實際履行監護權與法律判決之間存在分離。
第二,女方實際贍養的權利和責任
雖然撫養權屬於男方,但女方作為孩子的母親,實際上承擔了撫養孩子的責任。這包括提供生活照料、教育支持和醫療保障。女方的實際贍養行為應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同時有權要求男方承擔相應的贍養費用。
第三,男子的法律責任和義務
作為撫養權的持有人,即使孩子實際與女方共同生活,男方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義務。這包括支付撫養費、參與孩子的教育決策、關心孩子的成長。男方應尊重女方的實際撫養行為,積極配合女方撫養子女。
第四,協商調解解決分歧
在監護權和實際監護權分離的情況下,父母之間可能會產生分歧和矛盾。為了解決這些問題,雙方應通過協商和調解達成諒解。您可以尋求法律援助或咨詢專業機構,以確保您的孩子的權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總而言之:
當撫養權歸男方,孩子壹直隨女方生活時,父母雙方應明確各自的權利和義務,遵循法律規定,共同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在實際撫養過程中,女方應得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男方也應積極履行法律責任。通過協商和調解解決分歧,確保兒童的合法權益得到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36條規定:
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他們是否由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權利和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八十四條規定:
父母和子女之間的關系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仍然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他們是否由父母直接撫養。離婚後,父母仍有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滿兩周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就撫養問題不能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年滿八歲的兒童應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5條規定:
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