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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的產品與商家承諾不符。
法律分析:購買前了解商品屬性。貨物的種類和規格。應盡可能了解商品本身的性能、原料、結構、合格證、出廠日期、食用期限、使用說明、售後服務等信息,以及商品生產者、經營者的商標、生產廠家、產地、經銷商等信息。保存購買憑證。購買後應盡量要求銷售者出具發票、收據或其他書面證明材料,以便被侵權時有效索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經營者明知是消費者而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條、第五十壹條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經營者賠償,並有權要求獲得兩倍以下的懲罰性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