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零五條保管人和存貨人的意思表示壹致,倉儲合同成立。
第九百零六條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者易腐物品的,存貨人應當說明物品的性質,並提供有關資料。
寄存人違反前款規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貨物或者采取相應措施避免損失,由此發生的費用由寄存人承擔。
保管人存放易燃、易爆、劇毒、腐蝕性、放射性等危險品的,應當具備相應的存放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