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孩子和繼母形成繼子女關系的,有撫養義務。2.負有贍養義務的人不履行法定贍養義務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繼父母子女關系是指因父母壹方死亡或離婚,另壹方結婚,子女與生身父親或母親的再婚配偶之間的親屬關系。在親屬關系法中,這種關系屬於姻親關系。根據繼父母與繼子女是否形成撫養關系,繼父母子女關系可分為兩類。壹種是形成了撫養關系,在這種情況下,公婆關系發生了變化,變成了虛構的血緣關系;另壹種是沒有依賴關系。在這種情況下,他們還是純粹的親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84條。
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並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孩子還是父母雙方的孩子,不管是不是父母直接撫養。
離婚後,父母仍有權利和義務撫養、教育和保護子女。
離婚後,不滿兩歲的子女由母親直接撫養。對於已滿二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未能就撫養問題達成協議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本著對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則判決。年滿八周歲的兒童應當尊重他們的真實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