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內後視鏡上懸掛的飾品存在安全隱患,違反了《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條第二項規定:駕駛機動車在機動車駕駛室前後窗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只有車內的後視鏡掛件,包括放在車前後窗的玩偶、枕頭等物品,才會妨礙駕駛員視線,屬於交通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