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壹種債的關系,買賣合同的客體是合同的履行,主要是指交付,包括貨物的交付和對價,而交付是買賣合同的核心內容。簽訂合同時,要註意與交貨有關的條款,如訂貨、驗貨、質檢、如何簽收、由誰簽收等。其他履行行為包括合同保密義務和通知義務。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條因出賣人未取得處分權致使標的物的所有權不能轉移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法律、行政法規禁止或者限制轉讓標的物的,依照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