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調解協議有效,是指當事人依照有關規定達成調解協議後,按照特別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請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人民法院審查後,承認調解協議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九十四條* * *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申請,由雙方當事人依照人民調解法等法律規定,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向調解組織所在地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第壹百九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後,經審查符合法定條件的,裁定調解協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