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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陽離婚手續怎麽辦理?
法律主觀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登記條例》的相關規定,離婚可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要雙方攜帶戶口本、身份證、相關機構出具的介紹信、結婚證、協議到民政局辦理。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申請,通過法院調解。《民法典》第1078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屬自願離婚,並就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達成壹致意見的,應當登記,發給離婚證。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77條: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壹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的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