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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審判決何時生效?
法律分析:二審中,壹方當事人申請撤訴的,二審裁定送達雙方當事人且為最後壹方當事人收到裁定書之日起生效。二審裁定生效之日,壹審判決立即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壹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壹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壹百七十二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送達後,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即視為撤銷。

第壹百七十三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是否準許上訴人撤回上訴,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