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證駕駛未成年人摩托車的處罰標準如下:
(1)14周歲以上不滿16周歲的,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15日免予拘留;
(2)如果超過16歲但未滿18歲,首次違反相關法律的人將被處以200至2000元的罰款,並將免於15天以下的拘留;
(3)已滿16周歲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首次未違反相關法律的,將被處以200至2000元罰款,之後將被拘留15日以下。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壹條。
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壹,依照本法應當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a)已滿十四歲但未滿十六歲;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年滿七十周歲以上的;
(四)懷孕或者哺乳未滿壹周歲嬰兒的。
二、哪些情況屬於無證駕駛?
1,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
2.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
3.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的;
4.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5.持無效機動車駕駛證駕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