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盜用和冒用他人名義的區別是:盜用他人名義。這是未經同意使用他的名字的行為。假冒別人的名字。這就是冒名頂替,即使用姓名並冒充該人參加民事活動或從事其他行為。假冒和盜用的區別在於,前者侵權人謊稱自己是某個人,而侵權人完全以姓名權人的身份從事活動。後壹種侵權人以他人名義行事,並不冒充某人。挪用應該是自用,冒用包括挪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壹)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取居民身份證的;(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三)非法扣押他人身份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