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民調解》第三條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壹)在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三)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妨礙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