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初的行政制度和西周的分稅制有什麽區別?
漢朝繼承了秦朝的“郡縣制”。這種行政區劃管理制度與秦朝不同。同時實行“郡縣制”和封建制,包括王國和侯國。這兩種並行的制度也被稱為“郡縣制”。漢代雖是郡國並行,但仍以郡縣制為主。漢初劉邦面對諸侯國勢力的東拼西湊和秦亡後六國的背景。他的首要任務是:奮力維穩,鏟除異姓諸侯王,通過給子孫以選舉權,調和異姓諸侯王與郡縣制的兩極分化。劉邦和項羽打仗的時候,他封了七個不同姓氏的國王。他稱帝後,分封了九個同姓國王,使得中央政府與分封國的鬥爭曠日持久。漢初恢復封建制度,同時實行郡縣制,使郡國混雜相互牽制,對維護中央集權和國家統壹起到了積極作用。七國之亂平定後,所有封國的官員都由中央任免,諸侯只收稅,所以封國名存實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