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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工作的直接主體是什麽?
法律解析:社會工作是以利他價值觀為導向,以科學知識為基礎,運用科學方法幫助他人的服務活動。社會工作的直接主體是社會工作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獲得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職業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交勞動爭議解決的權利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