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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四項任務是什麽?
法律分析:政法隊伍教育整頓的“四項任務”:1,建設政治忠誠;2.清除害群之馬;3.整治頑疾;4.弘揚英模精神。

法律依據:根據《公務員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務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壹)忠於憲法,遵守並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自覺接受中國* * *產黨的領導;(二)忠於國家,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三)忠於人民,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接受人民的監督;(四)忠於職守,勤勉盡責,服從和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履行職責,努力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五)保守國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六)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依法治國,遵守紀律,恪守職業道德,恪守社會公德和家庭美德;(七)誠實、公正、正直;(八)法律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