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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法如何優先於下位法,特別法如何優先於普通法?
分類:社會民生》》;法律

問題描述:

比如民法通則,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前者是上位法,《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是下位法,但前者是普通法,《交通事故處理辦法》是特別法。在應用中應該使用哪壹個?請指出迷宮。

分析:

民事普通法是指適用於全國、規定壹般事項、沒有適用期限的民事法律。

特別民法是指適用於特定領域、規定特定事項或適用時間有限的民法。

如果特別法是前法,普通法是後法,則特別法仍然優先。如果新普通法明確規定修改或廢除特別法,則新普通法優於特別法。但是,特別法和特別法之間沒有先後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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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法優先於下位法的原則是指效力較高的規範性法律文件與效力較低的規範性法律文件發生沖突時,適用效力較高的規範性法律文件。這壹原則主要適用於具有高等級和低等級的規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