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會自動註銷,被撤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股東會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單,三年內可能無法以個人名義註冊公司,個人不良信用記錄保留七年,還會被罰款。營業執照是企業合法經營的證明。吊銷營業執照是工商部門剝奪嚴重違法企業繼續經營權利的行政處罰。企業不年檢、衛生不達標、存在隱患、納稅不及時、質量得不到保證,就會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企業營業執照被吊銷後,其法人資格被強制剝奪,其民事主體資格死亡,繼續從事市場經營活動是違法的。吊銷營業執照和註銷企業是企業退出市場的兩種方式。雖然兩者都導致公司資格的消亡,但法律後果卻大相徑庭。註銷登記是企業的主動行為,在企業申請的前提下,是企業合法退出市場的必由之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七十九條。公司合並、分立,登記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解散的,應當依法辦理註銷登記;設立新公司的,應當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