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壹般開發商超過3個月不能交房,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
3,2,沒有產權證。
4.第三,開發商證件不全。開發商必須有完整的文件才能在蓋樓出售房屋。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是違法的,與買家簽訂的合同無效。
5.4.面積誤差超過3%。
6.5.主體結構質量有問題。
7.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8.法律基礎
9.《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0.(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1.(二)履行期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12、(3)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的;
13、(4)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14、(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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