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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情況下業主可以要求換房?
1,不能換房只能退房。您可以在以下情況下退房:

2.1.壹般開發商超過3個月不能交房,購房人可以要求開發商退房,要求雙倍返還定金或者支付房款利息。

3,2,沒有產權證。

4.第三,開發商證件不全。開發商必須有完整的文件才能在蓋樓出售房屋。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是違法的,與買家簽訂的合同無效。

5.4.面積誤差超過3%。

6.5.主體結構質量有問題。

7.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

8.法律基礎

9.《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0.(1)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1.(二)履行期屆滿前,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12、(3)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不履行的;

13、(4)壹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

14、(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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