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限期出境情況:1。外國人在中國非法居留的;2.未在簽證允許的期限或者居留證件有效期內出境的;3.未依法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回國簽證,或者未向邊防檢查站交出居留證件的。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六條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作出的不予延期、續簽、補發普通簽證、不予辦理外國人居留證件、不予延長居留期限的決定為最終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七條外國人在中國停留,不得從事與其停留原因不符的活動,應當在規定的停留期限屆滿前離境。《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年滿十六周歲在中國居留的外國人,應當隨身攜帶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或者外國人停留居留證件,接受公安機關查驗。在中國居留的外國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居留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