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營業執照具有證明公司成立的效力。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2)公司營業執照具有確認公司身份的效力。取得營業執照後,公司取得企業法人資格。因此,公司的營業執照是表明公司身份的法律文件。
(3)公司營業執照是公司從事經營活動的合法憑證,具有允許公司經營和確定公司經營範圍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條公司應當經公司登記機關依法登記,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取得企業法人資格。本條例施行之日設立公司,未經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不得以公司名義設立。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簽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蓋章、開立銀行賬戶並申請稅務登記。從事商業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