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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假旅行路線立案的標準
法律分析:利用虛假旅遊行程獲取利益的行為涉嫌詐騙罪。獲利數額在三千元以上的,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未達到3000元的,將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