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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扣減的法律依據
法律解析:績效工資是獎金的別稱,是指單位在基本工資之外發放的工資,因此因員工工作原因扣除全部績效工資是合理合規的。當然,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1,與單位協商並要求單位支付。2.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進行調解和賠付。3.調解不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維權,仲裁可以主張工資。4.如果仲裁後仍未支付,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請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