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程特點、工期長短、市場情況、供求規律等因素,發包人在招投標時在合同條件中約定工程預付款的百分比。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預付款比例原則上不低於合同金額的10%,且不超過合同金額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