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其要件;事實行為根本不是基於意思表示,當事人行為的目的也不是為了追究民事法律後果。2.法律行為根據行為人意思表示的內容發生效力;事實行為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產生法律後果。3.法律行為的本質在於意誌的表達,而不在於事實的構成;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才會發生。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四條* *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二人以上的意思壹致設立,也可以單方設立。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三十五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