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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不起訴的案件如何處理?
檢察院不起訴案件的處理方式:

依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不起訴決定應當公開宣告,不起訴決定書應當分別送達下列機關和人員:

1,不起訴人及其單位。如果未被起訴的人被拘留,應立即釋放。

2.對於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不起訴決定書應當送達公安機關。

3.對於有被害人的案件,不起訴決定應當送達被害人。人民檢察院維持不起訴決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受害人也可以不經上訴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案件材料移送人民法院。根據該規定,人民檢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受理被害人訴訟的通知後,應當終止審查,並將訴訟文書及相關證據材料移送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