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動員壹般指戰爭動員,是指國家采取緊急措施,由常態轉為戰時狀態,統壹動員人力、物力、財力為戰爭服務,簡稱動員。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奉行防禦性的國防政策,獨立自主地建設和鞏固國防,積極防禦,維護全民國防。國家堅持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協調、平衡、兼容發展,依法開展國防活動,加快國防和軍隊現代化建設,實現富國和強軍的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