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開的事項應當公開。行政法規規定公開的事項主要包括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的事項,其他事項壹般可以公開。我國以開放原則為基礎,不開放除外。在保守國家秘密工作中,實行積極防範、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方針,既保證了國家秘密的安全,又有利於信息資源的合理利用。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第四條規定,保守國家秘密工作(以下簡稱保密工作)實行積極預防、突出重點、依法管理的原則,既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又有利於信息資源的合理利用。法律、行政法規要求公開的事項應當依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