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教育部門認可的中專(含中專)以上會計學歷並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人員,自畢業之日起兩年內(含兩年)可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直接申請會計從業資格;兩年以上未取得會計從業資格的,必須通過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取得會計從業資格。
第九條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中專以上(含中專,下同)會計專業學位(或學位)的申請人,自畢業之日起年內(含年,下同)免試會計基礎和初級會計電算化。
前款所稱會計專業包括:
(1)會計;
(2)會計電算化;
(3)註冊會計師的專業化;
(4)審計;
(5)財務管理;
(6)財務管理。